承天太后
见“耶律普速完”(1328页)。
见“耶律普速完”(1328页)。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太宗武帝李雄年号。自公元306—310年,凡5年。
见“萧温”(1991页)。
僚人的一支。唐宋时南平地区僚人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又称板楯七姓蛮、※渝州蛮。相传为※賨民(或板楯蛮)之后裔。分布在今四川巴县东南,南川一带。有部众4千余户。南朝陈祯明年间(587—589),渠帅宁猛
见“圣玛利亚教堂”。
官名。明朝授予归附的少数民族首领的职衔,秩正二品,地位次于土都督及土都督同知,参见“土都督”(66页)。
清末新疆哈萨克汗王。清同治二年(1863),拒绝沙俄威胁利诱,向清政府请准袭其叔阿勒坦沙拉汗爵,并组织数百牧民支援官兵反抗沙俄对我国斋桑湖东南一带的侵略。
?—1676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西尔德忒氏。世居喀喇沁地方。顺治十五年(1658),从梅勒章京噶褚哈等征云贵。十六年云贵平,调江南,与本地官兵破郑成功军,论功授云骑尉。康熙三年(1664),从定西
契丹语音译。“福佑”之意。参见“稚鲁”(2368页)。
明代广东瑶民起义首领。粤北泷水(今罗定)县人。瑶族。正统十一年(1446),因镇守两广少监阮能等人对瑶民百端苛索,与晋康逍遥山瑶族首领凤广山聚众起义,邻近广大瑶民纷纷响应。自号大将军,率众攻破泷水县城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