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即没有领种差地的无地户。有原来即无土地者,亦有差户失去土地地位下降或外地流落而至者。大都靠当雇工或经营小商、小手工业为生。除少部分外,依法不负担差役、粮赋。经济上受
即“新疆纪略”(2378页)。
见“罗桑丹却尼玛”(1423页)。
1592—1643即清太宗。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八子。自幼好学,勇力绝伦,多有战功,深得父偏爱。天命元年(1616),封和硕贝勒,与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并列为四大贝勒
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之一。创始人达布拉杰。此人乃米拉日巴弟子,出生于塔布,因曾从医,故称塔布拉杰(即“塔布医生”之意)。因于北宋宣和三年(1121)在前藏塔布地区建冈布寺传法,又称冈布巴。所传教法
元代顺元、八番等处土官。又名阿拂。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六十二代首领,宋代普贵之后裔。至大元年(1308),授武略将军、顺元等处军民宣慰使。泰定(1324—1327)间,赐名帖木儿卜花,晋中奉大夫、
北周高祖武帝宇文邕年号。566—572年,凡7年。
元朝将领。塔塔儿氏。拜答儿子。初随军攻宋,降嘉定,围重庆,败宋将张珏。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率拔都鲁军(勇武敢死军)200人破宋军于白水江,升宣武将军、管军总管。后以前锋从征亦奚不薛、都掌蛮,皆
1886—1943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承恩子。民国十六年(1927),父卒,继为宣慰使。与民国政府所派流官柯树勋共管地方政权,区县与土司并存,
清代名医家。名又作印麟。山东益都县人。回族。山东名医世家。本人著述甚多,有《保婴秘诀》、《急救良方》、《瘟疫发源辨论》、《预防痘疮论》、《延气口诀》、《明医汇集》、《一见能医》等刊本及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