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把汉比吉”(1062页)。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古代壮族纺织品。亦称葛布、都布、都洛布。主要产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民间。以苎麻为原料,先把苧麻纺为极细的纱线,再将纱线织成布。有花纹者,谓之“花”,轻凉离汗,适于夏季穿
见“博尔忽”(2150页)。
约1615—1694明末清初武术家。字瑞羽。河北沧州人。回族。少时弃文习武,拜师学艺,攻练拳术、摔跤等技。清康熙十五年(1676),北游燕京(今北京),力败称霸京师之俄罗斯二大力士,京师大震,声闻宫禁
?—前135故匈奴王。一作子军,汉景帝中元三年(前147),率众归附汉朝,封安陵侯,赐食邑1550户(一作1517户)。武帝建元六年(前135)病死。
藏语音译,意为“女仆”。旧时藏族牧区对牧主所雇女长工的称谓。男长工称“约波”(男仆)。大多因家贫或无牲畜不得不靠帮工维生,也有个别因无力还债,替债主作工抵债者。主要替牧主挤奶、打酥油、晒牛粪、背水、磨
见“遥里”(2370页)。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五世”(1861页)。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