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见“拉加寺”(1368页)。
见“萧孝忠”(1994页)。
元末明初第一代土族辛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充小旗。其孙辛庄奴功升百户,始以辛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100余户,男女200余人,居地在今民和县三川等地。
苗族的一支。亦称山苗、克孟牯羊苗、炕骨苗、班苗、洞苗等。明清史籍对贵州紫云、广顺、镇宁等地苗民的称呼。今贵州惠水、龙里、花溪、望谟、罗甸等地尚有其民居住。康佐,元时为苗寨。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长
撒拉语音译,意为“解开辫子”、“改变发式”。亦称“哭嫁歌”、“哭婚调”。旧时撒拉族姑娘出嫁时,向母亲、长辈哭诉苦衷的一种歌。流行于青海等地。以句首“撒赫斯”而得名。没有固定的曲调。当新娘前往男家完婚梳
清末新疆吐鲁番人民反抗阿古柏侵略斗争领导人。维吾尔族,吐鲁番人。同治九年(1870)八月,率本地各族人民抵抗阿古柏侵略,坚持斗争达两月之久,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后失败被杀。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西周时对北方狄人的统称。《逸周书·职方》载西周有“六狄”。《周礼·夏官·职方》云:“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郑玄注云:“北方曰貉狄”
见“柳中”(1575页)。
653—729唐朝文臣。字行冲。河南洛阳人。先世鲜卑元氏。北魏常山王素连之后。少孤,为外祖司农卿韦机所养。及长,学识通博,尤擅音律及诂训之学。登进士第,累迁通事舍人。睿宗景云(710—711)中,九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