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军炮营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清代八旗兵种之一。以汉军骁骑营内司炮※马甲置。后金天聪五年(1631),以汉人始铸红衣大炮告成,遂立汉军一旗,责令专司此炮。八年,太宗皇太极定其称为“乌真超哈”,意为“重兵”,以喻炮兵,自此时起遂以乌真超哈代称汉军。顺治六年至乾隆二十八年(1649—1763),汉军每旗(营)炮甲额定50名。此后,定每旗(营)俱裁汰10缺,将此项月饷银(20两)移设各支三两炮甲20名,仍置二两炮甲20名。前缺以后者补,后缺以炮甲子弟补。以旗为营,每旗设炮营参领1员、骁骑校2员,以辖营兵,隶于都统。
蒙古等游牧民传统的住房。古称“穹庐”,又叫“毡帐”、“帐幕”、“毡包”等。蒙古语作“蒙古勒格”或“班布克格尔”。“蒙古包”之称源于满语,《黑龙江外记》:“穹庐,国语(即满语)曰‘蒙古博’,俗读‘博’为
清地区名。亦名宁古塔将军。初治今黑龙江海林县旧街镇,康熙五年(1666)移治今宁安县治。辖域东濒海,西至吉林乌拉,南界土门江(即今图们江),北连混同江。唐虞、周、秦为肃慎氏地。汉、晋为挹娄地。南北朝为
?—1233金大将。又作石盏女鲁霤。本名十六。女真族。石盏氏。兴定三年(1219),以善将兵,由河南统军使改元帅右都监,行平凉元帅府事。建议建城镇戍,就地屯田,且耕且战,以遏西夏入扰,以功迁昌武军节度
见“德勒库尔萨满”(2523页)。
见“乌厉屈”(332页)。
即“库合真”(110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萨尔布卫,并说清代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120里有萨尔布河,又有萨尔布窝集、萨尔布屯。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奇勒稽思诺尔之东。东至托果诺尔接军台界,西至桃赉图接本部左翼左旗界,南至达兰图鲁库,北至奇勒稽思诺尔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
勿吉官员。勿吉族。又作石文云。东魏兴和二年(540)六月,奉命使东魏朝献,贡方物。自是迄武定年间(543—550),贡使不断。
西域古城名。见《汉书·西域传》。《汉书·冯奉世传》作伊修城。《北史·西域传》称鄯善东城。唐《沙州都督府图经》在作屯城、小鄯善。《新唐书·地理志》作七屯城。《新五代史·四夷附录》作大屯城。遗址在今新疆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