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凡
见“龙公”(493页)。
见“龙公”(493页)。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
见“西强城”(700页)。
明代湖广永顺土官。土家族。永顺(治今湖南永顺县东南)宣抚使※彭万潜子。洪武二年(1369),父卒,袭宣抚使职。五年(1372),遣使献夏明玉珍所授之印。六年,于其地置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命为宣慰使,
契丹、蒙古等游牧民族行居工具。《资治通鉴》注称:“契丹主乘奚车,卓毡帐覆之,寝处其中,谓之车帐。”古代蒙古族亦有之。《黑鞑事略》称,凡“起营,牛马橐驼以挽其车,车上室,可坐可卧,谓之帐舆。”此种毡帐“
参见“察拉克”(2473页)。
笔记。亦名《佥载》。唐张撰。字文成,深州陆译(今河北深县)人。原30卷(一作20卷)今本6卷。记隋唐两代朝野遗闻,对武则天时期的朝政颇多讥评,有的为《新唐书》、《资治通鉴》引用。其中亦
参见“撞丁”(2497页)。
见“散毛宣抚司”(2169页)。
见“王杲”(201页)。
见“马文义”(1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