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锅
解放前广西南丹大瑶寨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的残余形态。当地瑶族称“破卜”,意为“同宗共祖”。以血缘为纽带的若干家庭组成,保留有一定数量的公有地,各户有平等使用权,谁种谁收,不能据为己有;有的以全体成员共同耕作,收获时按户平分;也有以集体名义出租,收益共享。组织内的成员遇有婚丧、建屋、疾病及其他困难,有相互帮助的义务。凡个人变卖私有田产,必须先征询内部成员,若无人承受,才允许卖给外人。头人是由群众公推办事公道、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主持每年春冬两季有各户家长参加的定期会议,安排和总结全年劳动生产和公共收入与分配情况,讨论日常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后,由头人监督,共同执行。头人和群众一起参加劳动,在政治上和经济上没有显著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