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雅人
居于台湾山地的高山族一支。人口有62439人(1975年)。18世纪中叶以前,主要居住在浊水溪一带,后逐渐向东迁移,分布甚广,从台中县的埔里至东部花莲港以北的广大山区,沿浊水、北港、大甲、大安、后垅、大嵙崁、大浊水、达奇里、木瓜等诸溪流域居住。以社为聚落单位,大多以一个村落为一社,也有数个村落组成一社的,每社均设置首领统辖。每社均有自己的地域,过去凡是居于社内的民众均有使用该社公有土地的权利,渔场则归同流域的诸社共有,一社或数社往往以邻近的自然山林为共同猎场。社内或社群之间有祭团和猎团等组织。祭团又分村社内血缘亲属祭团、村社祭团和社会群祭团,同一祭团的人共同举行祖祭祀或播种祭和收获祭。猎团最小单位为村落,大猎团则包括若干村社,同一猎团的人有参加该团共同狩猎的权利。猎团首领在战争时往往充当军事首领。以前还流行黥面,男子刺额部与颈部,女子则刺额部与两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