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里
见“萧孝先”(1994页)。
见“萧孝先”(1994页)。
见“恰域万户”(1725页)。
见“罗武”(1415页)。
元朝官署名。掌武宗皇后宫政及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诸事。仁宗皇庆二年(1313)置,设寺卿5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2员。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等机构。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
清代苗族农民起义。嘉庆九年(1804),※乾嘉苗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加强在湘西地区统治,推行“屯田养兵、设卡防苗”政策。在永绥(今湖南花垣)、凤凰、乾州(今吉首)、古丈、保靖五厅增设守备、把总、外委等
清代关于西藏地方添兵、划界及官员职责的规定。乾隆五十四年(1789),成都将军鄂辉收复廓尔喀所侵藏地后,奏准设站定界,主要内容为:前后藏分驻绿营官兵,由都司、外委管领,设立塘汛12处,边界等处添设藏兵
见“萧排押”(1998页)。
见“刘聪”(860页)。
见“耶律隆祐”(1320页)。
1930年5月29日至6月12日由蒙藏委员会在南京召开蒙古会议通过,次年10月,经南京国民政府增删、修订公布。共37条。主要内容是:明确蒙古各盟部旗的法律地位,肯定盟旗为一级行政单位。旗隶于盟,各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