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奴部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比另3部高,部首领可称“古邹加”(官名,只有出身王族的“大加”才能得此称号),可“立宗庙,祠灵星、社稷”。疑其即西汉末沸流(水名,今浑江,一说其支流富尔江)国王松让所统之部。原居今吉林省通化市一带,后散布到辽宁省浑江流域。参见“高句骊”(1911页)。
高句骊5部之一。“消”,一作“涓”、“捐”。亦称西部。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西、南、北、内命部名,该部位于西部,故称。5部中原以其部人为王,汉代被桂娄部人取代,直至高丽国亡(668)一直未变。但地位仍比另3部高,部首领可称“古邹加”(官名,只有出身王族的“大加”才能得此称号),可“立宗庙,祠灵星、社稷”。疑其即西汉末沸流(水名,今浑江,一说其支流富尔江)国王松让所统之部。原居今吉林省通化市一带,后散布到辽宁省浑江流域。参见“高句骊”(1911页)。
西部越人之统称。参见“西瓯”(690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中部。牧地在热河围场东北,老哈河南岸。东界翁牛特左翼旗,西界围场,南界喀喇沁右翼旗,北界克什克腾旗。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兀良哈卫外藩。至成吉思汗弟斡赤斤后裔巴
古城名。位于新疆乌什旧城附近。乾隆三十年(1765,一作三十一年)建。城周468丈,高1·7丈。4门。参赞大臣、协办大臣驻札。五十二年(1787),参赞大臣、协办大臣移驻喀什噶尔(今喀什)后,办事大臣
见“六镇”(382页)。
见“纥骨”(944页)。
内蒙古诸盟之一。以清代乌珠穆沁、浩齐特、苏尼特、阿巴噶、阿巴哈纳尔5部10旗会盟于锡林郭勒河之地,故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偏东,南邻河北省,北抵戈壁,属高原地形,草原广阔。境内大部为畜牧区。清代直隶理
见“罗桑图旦久美嘉措”(1425页)。
见“彰信可汗”(2463页)。
1820—1887清代蒙古族学者。字韵琴,号恺庭。蒙古正蓝旗人。幼聪慧好学,道光十六年(1836)中丙申科三甲进士。出任江西余干县知县。同治九年(1870),任江西南康府知府,候补道。著有《南康府志》
石刻名。以契丹小字刻写的哀悼辽兴宗耶律宗真的石刻。刻于清宁元年(1055)。1922年6月21日,比利时传教士克尔文(L·Kervyn)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族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辽庆陵之中陵即永兴陵内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