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哈萨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省阿克赛哈萨克自治县,使用人口约111万(1990年)。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及原苏联的其它地区约有790万人(1989年)使
元代地名。又作沙井。位于今内蒙古四子王旗红格尔乡。蒙古汪古部世居其地。元代建城,为砂井总管府治所。有驿道南通净州,北达和林(蒙古国都城,今蒙古国哈尔和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三月设置,以部人广佑等为指挥。《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可河卫称作噶哈河卫和噶哈卫。
?—1172金世宗朝起义军领袖之一。女真族。纳合氏。西北路人。大定十二年(1172)四月,河东、河北等路大饥荒,金廷仅发“所在开仓赈恤”一纸空文诏书,无实际救荒措施。遂与各地人民起义抗金。利用当地有利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州名。唐龙朔二年(662)置,治所万安,辖万安、富云、博远3县,翌年又析振州之陵水来属。原为黎族及其先人居地,后有不少汉人移入杂居。天宝元年(742)改万安郡,至德初称万全郡,乾元元年(758)复为州
见“耶律王祥”(1307页)。
1143—1211又名凯冷。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二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叭真第四子。南宋绍熙三年(傣历五五四年,1192),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建元景泰。臣属中央王朝(
蒙古、鄂温克等族传统食品。起源于农业民族。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就以此为军队的行粮,将米干炒或煮熟晾干再炒,食时用水调和。随着各族经济文化交流,被游牧、狩猎民族广泛采用。蒙古炒米多用糜米干炒,贮入容
见“庞特勤”(149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