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克苏尔衮布
清代四川郭罗克(果洛)土司。亦作麻克苏尔衮布。藏族。乾隆四十一年(1776),以属下部落放夹坝人吹斯根尔拉希坦杀害青海公礼塔尔。清朝派理藩院郎中阿林责令其缉拿凶犯。未应,并以凶犯在逃为由,仅将凶犯家属及牛羊等财物解送,请撤回官兵,宽限擒拿,愿献银千两赔赃服罪,以欺哄官兵。责之,并严缉。次年,以不实心设法擒拿凶犯,羁之于郎隋地方,其弟与子献出从犯喀拉布木、雍中结、结果等人。同年卒于内地,子袭职。
清代四川郭罗克(果洛)土司。亦作麻克苏尔衮布。藏族。乾隆四十一年(1776),以属下部落放夹坝人吹斯根尔拉希坦杀害青海公礼塔尔。清朝派理藩院郎中阿林责令其缉拿凶犯。未应,并以凶犯在逃为由,仅将凶犯家属及牛羊等财物解送,请撤回官兵,宽限擒拿,愿献银千两赔赃服罪,以欺哄官兵。责之,并严缉。次年,以不实心设法擒拿凶犯,羁之于郎隋地方,其弟与子献出从犯喀拉布木、雍中结、结果等人。同年卒于内地,子袭职。
清初短时期内汉人爵名。参见“阿思哈尼哈番”(1245页)。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
民国年间新疆著名企业名。1926年建厂,两年后建成投产。位于省城迪化(今乌鲁木齐)附近鉴湖。为官商合办,集股经营。拥有资本(省票) 100万两(折大洋40万元),官商股金各半。机器经上海海京洋行从美国
见“完颜彀英”(1161页)。
?—1696清代卫拉特蒙古青海和硕特部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多尔济之子。驻牧青海布喀河到柴集河一带地方,为青海和硕特八台吉之一。父死后,袭职任青海和硕特右翼长。为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后旗之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头人办事的人,与※“郭巴”同属差人(基层组织一职位)。每个村寨设2—3人,由寨众推荐办事精干者充当,由部落头人委任。专管本寨各项生产的安排。不脱离生
即“主儿勤”(620页)。
?—1629明末四川永宁土官。彝族。世居永宁(今四川叙永县西南)。系永宁宣抚使奢效忠亲弟奢尽忠子。幼孤,由效忠妻奢世统抚养13年。万历(1573—1620)初,效忠卒,世统欲借其名以嫡长夺宣抚司印,聚
见“耶律隆庆”(13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