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元地方政区名。孛苦江,清文献作布固江或布呼江(“布固”,满语,“鹿”之意)。元代在水达达女真地所设五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先属开元路,后归水达达路。所在和治所众说不一。有说在今黑龙江下游博朗湖地区(内有的
见“恩拉达卜”(1870页)。
地名,位于打箭炉西。其地四面高山重叠,东界雅龙江,北界瞻对,南界云南中甸,西界巴安。古属南诏,元隶奔不儿亦思刚,明为朵甘都司,属长河西、鱼通、宁远辖地。明洪武六年(1373),授理塘土司为宣抚司,辖瓦
指调查登记户口。一称籍户,或抄数户计。历代封建王朝皆以户籍定赋役。辽兴宗及道宗时一再括户。金代每三年登记户口一次,成为定制。元代大规模括户共有四次:蒙古灭金后,太宗六年至七年[乙未] (1234—12
?—541高车国王。※穷奇孙,越居子。北魏正光五年(524),其父杀伊匐自立。东魏天平(534—537)中,父为堂兄弟(伊匐子)比适所杀。兴和(539—542)中,比适被柔然击败,不知所终,遂继立为王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明官署和政区名。“奴儿干”,一作“弩而哥”、“讷而干”;清人改作“尼噜罕”,满语,意为“图画”。明永乐七年(1409)置。此前,明王朝已在黑龙江流域等地区设置115卫,形势要求建立高于卫所级的统一领导
见“夷水”(759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天会十五年(1137),右副元帅完颜宗弼受封;天德(1149—1153)初,易州(今河北易县)人司徒张通古受封;大定二年(1162),太宗子完颜斛孛束追封,七年(1167),完颜
即“独龙河”(17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