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南木林”(1588页)。
活佛私有财产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活佛个人化缘、诵经收入和施主向活佛奉献的财物及活佛衣食住行等费用的支出。其规模视活佛等级地位之高下,而有很大的悬殊。大的佛仓设※商卓特巴一名,下辖※绥本喇嘛及众多办事服
?—815渤海王国官员。大言义为王(812—818年在位)时,官至太守。唐元和九年(日本弘仁五年,814),奉命率高景秀、释仁贞等赴日告定王大元瑜丧。九月,抵日出云登陆,十二月,入日京城呈国书。次年正
晋及南朝所设治理“南蛮”之职官。始自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据《晋书》载:“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后设置地点有所变化。有晋一代该职多由荆州刺史兼领,也有由郡守兼领或另委人充任。准于立府,下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帖鲁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1275蒙古国官员、伊儿汗国大臣。又译阿儿浑、阿尔浑·阿合。蒙古斡亦剌部人。千户太出之子。一说其出身低微,家境贫困,荒年,父曾以其易一牛腿。通晓畏兀儿文书。元太宗时任必阇赤(书史、书记),颇受重用
唐代在东突厥地区建置的羁縻机构。贞观四年(630),平服颉利可汗后以其左方部众(漠南)置。擢其首领为都督,使治其众,侨治宁朔(今陕西靖边县东)。二十三年(649),以其原有部众及俟利苾可汗(阿史那思摩
明朝镇压府江两岸瑶壮农民起义纪事。1篇。明茅坤(字顺甫,号鹿门,归安,今浙江吴兴人,汉族)撰。作于隆庆二年(1568)十二月作者为广西兵备佥事任内。内容记府江(即漓江从桂林到平乐的一段)两岸瑶、壮民族
即“完颜雍”(11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