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安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那拉氏。聂克色孙。康熙二十六年(1687),袭祖父一等轻车都尉兼一云骑尉。四十六年(1707),官至内务府员外郎。雍正十年(1732),授内务府主事。十一年,署正红旗都统等。十二年,兼理内务府总管事。十三年,授泰陵总管。乾隆七年(1742),授满洲正蓝旗都统等。十年(1745),擢刑部尚书、议政大臣。奏定15岁以下杀人罪。十一年,官左都御史,满洲正黄旗都统。十二年,因覆奏含糊,降一级留任。十三年,授刑部尚书。七月,因参革锦州知府金文淳大丧内薙头一案失当,受责,在阿哥师傅处行走赎罪。次年,因病免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