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灯幢
唐代渤海人遗留下的佛教用物石雕。亦名“石灯塔”或“石浮屠”。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渤海上京遗址(东京城)南大庙(兴隆寺)内,置于大石佛左前方。由多层玄武岩雕件叠筑,高近6米。幢顶为八角攒尖式,尖部环以7层叠轮,下接镂空8窗16孔灯室,灯室下是仰莲花形石托,下为园柱形中柱,底部是覆莲花式幢座和础石。造形奇特,亭亭伫立,质朴刚健,对研究中原石雕艺术对渤海石雕的影响,具有重要价值。
唐代渤海人遗留下的佛教用物石雕。亦名“石灯塔”或“石浮屠”。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渤海上京遗址(东京城)南大庙(兴隆寺)内,置于大石佛左前方。由多层玄武岩雕件叠筑,高近6米。幢顶为八角攒尖式,尖部环以7层叠轮,下接镂空8窗16孔灯室,灯室下是仰莲花形石托,下为园柱形中柱,底部是覆莲花式幢座和础石。造形奇特,亭亭伫立,质朴刚健,对研究中原石雕艺术对渤海石雕的影响,具有重要价值。
见“耶律延禧”(1309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年间(1736—1795)改置。掌管内札萨克疆域、封爵、会盟、军旅、内蒙古五道驿传事务及内属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等。内设郎中满1人、蒙古2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1人、蒙古
见“按出虎水”(1623页)。
土族叙事长诗。约300余行。流行于青海互助、民和、大通等地。内容为富家姑娘琪门索爱上在其兄家当牧工的拉仁布,遭到兄嫂反对。在拉仁布遭杀害尸体火化时,不燃,琪门索闻讯悲痛欲绝,冲破监禁,哭祭拉仁布,将头
见“林沁额叶齐岱青”(1293页)。
辽太祖大圣大明天皇帝耶律阿保机年号。922—926年,凡5年。
古碑铭。亦名《邑子一百二十八人造像记》。北周天和元年(566)立。存陕西蒲城县北尧山乡,《八琼室金石补正》、《关中石刻文字新编》皆有著录。造像者记为128人,实际为87人。羌姓6,昨和氏58人,罕开氏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
书名。罗福苌著于1914年,东山学社印。是我国近代最早、较全面研究西夏文字的著作。分书体、说字、文法、遗文四部分,其中关于字形偏旁的分析,对后世影响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