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写记
即“笔写契”(1883页)。
即“笔写契”(1883页)。
在今内蒙古托克托县。洪武四年(1371),以元东胜州改置东胜卫。二十五年(1392),分为东胜左、中、右、前、后5卫。次年取消中、前、后3卫,只保留左右2卫。永乐元年(1403)废弃。正统年间(143
见“益喜策丹”(1946页)。
参见“家伍”(1947页)。
见“兀里奚山卫”(111页)。
参见“月祭”(374页)。
见“真理的入门”(1819页)。
古城名。故址在今青海黄河南岸贵德县南。古西羌之地。东晋末年,吐谷浑王阿柴(才)建。十六国时,后凉吕光得其地置郡,治所在浇河城。寻为南凉秃发乌孤所取。后复入吐谷浑。南朝宋少帝景平元年(423),拜阿柴为
民主改革前藏族中小首领人物的汉称。藏语称“郭巴”。一般不包括藏族地区的※古扎(贵族)、※土司及有品级的僧俗官员,而包括千户、百户、十户长、错本、丁本、朗、乃莫娃、※溪涅、佐扎、根布、※米杂郭巴等等。有
壮族民间风味食品。流行于云南文山、广南、马关、西畴等地。在重大节日时食用。制法:用糯米稻草灰加入适量水份,将糯米浸泡其中,使其成黑色糯米,再加入腊肉丝、八角粉、草果粉、香菜、油、盐、姜、葱等,搅匀,然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