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省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
见“绥远特别区”(1973页)。
见“恩克卓里克图汗(1871页)。
即“永宁寺碑”(638页)。
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部分鄂温克人的他称。1957年根据本民族意愿,与索伦、通古斯恢复鄂温克自称。居内蒙古额尔古纳左旗境内的额尔古纳河畔。在3支鄂温克人中,其人数最少。以驯鹿为乘载的交通工具,故又
?—578北周宗室、大臣。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侯幼突。周文帝※宇文泰之子。武成元年(559),封谯国公,邑万户。天和(566—572)中,拜大将,寻迁柱国,出为益州总管。建德三年(57
地区名。位于吉林省东北部。境域东西1780余里,南北450余里。东至东海之滨及库页岛(清末至乌苏里江东岸俄罗斯界),西连松花江南岸玛延河口宾州厅界,南接牡丹江(即瑚尔哈河)右岸锅葵山(即鸠梅芬山),北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希禅卫。永乐八年(1410)十一月,乞烈迷首领干塔奴等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命干塔奴为指挥佥事。治所在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一带。宣德八年(1433)闰八月,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南京道(治所在今北京)财政。置官有:三司使、知三司使事、知三司事、三司副使、同知三司使事等。属南面京官。《辽史·百官志》称:“四京随宜设官,为制不一。”契丹三司与中原不同,不主全国
金代女真语官名。“撒合辇”意为“黑”, “必剌”意为“江”或“河”, “谋克”为“百夫长”之意。三词组合,意为“黑河百夫长”。为驻黑河之军事长官,地位远比百夫长高。原为骨典乣详稳,贞祐四年(1216)
清末民初伊犁富商。维吾尔族。新疆伊犁人。初,因不满清统治阶级压迫,1912年曾慷慨捐助伊犁起义军,对伊犁辛亥革命起了一定促进作用。1917年时拥有资金60—70万。曾以私人财力维持当地物价。后投靠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