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堂沃工
见“合亩制”(834页)。
见“合亩制”(834页)。
1249—1314元朝大臣。河西唐兀氏。高智耀之子。至元(1264—1294)中,随父北使,父卒,授符宝郎。后授唐兀卫指挥副使,历任翰林待制、礼部侍郎。又先后任嘉兴路总管、江东道提刑按察使,于任内,擒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又作达万户、达垅巴万户,《元史》作思答笼剌万户。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
明清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正统(1436—1449)中置。治所即今湖南大庸县西北茅冈。清顺治四年(1647),长官覃荫祚归附,仍授原职,颁给印信,住牧茅冈。雍正十二年(1734),长官覃纯一被迫纳土,呈请
宋代云南大理国碑刻。全称《大理国护法明公德运碑赞》,亦称《威楚德运碑赞摩崖》、《高量成碑》、《德运碑》等。在今云南楚雄市区西20余公里薇溪山石崖上。碑文作者姓名剥蚀无考,自称是“大宋国建武军进士”奉命
即“中川王”(293页)。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又作速仆丸。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辽东乌桓大人,有部众千余落,自称峭王。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使,连续扰汉
藏语音译,意为“秘书处”。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管理僧官的机墈。设仲译钦布(大秘书)4名,均为四品僧官。初凡僧官的培养、任免、升调,皆由其拟具名单,呈请噶厦转呈达赖喇嘛或掌办商上事务者核准任用。乾隆五十六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由※拜他拉布勒哈番改称,位列轻车都尉之下,云骑尉之上,正四品。参见“拜他拉布勒哈番”(1665页)。
契丹军名。“属珊”,一说为契丹语。《辽史·国语解》称:“属珊,应天皇后从太祖征讨,所俘人口有技艺者置之帐下,名属珊,盖比珊瑚之宝。”为皇后私甲,供其役使和调遣。拥兵20万,皆选自精锐,番汉人皆有,置“
藏语音译,意“司膳堪布”。旧时专管达赖、班禅等藏传佛教大活佛膳食的僧官职称。秩从四品。后藏扎寺索本可补强佐缺;而孜仲可补索本缺,但均须经班禅与驻藏大臣协商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