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得
即“温得”(2281页)。
即“温得”(2281页)。
清代东北封禁地区界线。俗称柳条边、条子边、柳墙等。满族贵族夺得全国政权后,把盛京、吉林辖境部分地区视为“祖宗肇兴”之地。为保护“龙兴重地”,以固“根本”,严禁关内汉族等居民进入打猎、耕垦、采挖人参。同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又名“黑瑶”。部分瑶族称谓。因服饰尚青而得名。原先散居于黔南荔波县各地,以狩猎为生,大约在明末清初辗转迁至荔波县东北30里的瑶麓。这里土地平畴,气候温和,在邻近布依族的影响下,逐渐定居下来转向农耕。
见“乐都”(611页)。
见“善无畏”(2288页)。
明代四川土府名。参见“松潘等处安抚司”(1298页)。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中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升置,治所即今黑龙江海伦县。辖域东界兴东道,南接绥化府余庆县,西邻龙江府,北连讷河厅。府境沿革与※呼兰、※绥化2府略同。光绪二十四年(1898),
僜语音译,意为“世代居住于此地的主人”。※僜人先民之一。自称是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最早的居民,故称。后与从西部迁来的※义都人及从东部布绒山区(缅甸北部)迁来的一支古老居民相融合,发展成为僜人达让支系。至
即“朵儿班”(840页)。
卫拉特蒙古旧婚俗之一。蒙古语,意谓请喇嘛念经。卫拉特蒙古人订婚后,若举行婚礼,按规定都要请喇嘛念经,并拿羊胛骨拜天地。为表示答谢,新娘要在帷帐内向喇嘛磕头。但念经喇嘛不能参加婚礼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