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互市
清雍乾年间与准噶尔部的互市。始于雍正六年(1728)。初仅为贡外携货贸易。贸易额一般在数千两至万余两白银。乾隆四年(1739),准噶尔、喀尔喀两部勘分牧界后,因噶尔丹策零奏请,清廷准其商队每4年定期至内地贸易一次。寅、午、戌年至京,子、辰、申年至肃州。凡贸易年份,先将启程日期告知边境大臣,由朝廷遣官护理。后因噶尔丹策零惧至北京贸易路远,遂将北京贸易改于肃州,将原定肃州贸易4年开市一次改为2年一次。自是,肃州便成为中原与准噶尔贸易中心。包括贡外携货贸易在内,几乎每年都有准噶尔商队到达,有时甚至一年数次,贸易额从数千两至10多万两(白银)不等,有力地推动了肃州地区商业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