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波支
即“论弓仁”(923页)。
即“论弓仁”(923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其地在今青海贵德东境。永乐元年(1403),明廷于其地设川卜簇千户所,隶河州卫,以其首领令真奔为千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等。永乐五年(1407)、宣德二年(1427),其首
见“高昌故城”(1918页)。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旧时云南耿马、孟定地区傣族土司衙门的地方官吏。相当于一乡之长。有大小等级之分,大圈官管小圈官,相当于地方大小头人,由土司委任,新爷具体统辖。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所属地区各寨的行政权,处理诉讼案件;在经济上
壮语称“窝坡”、“窝墩”、“欢龙洞”。壮族青年男女传统的娱乐与社交活动。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及云南文山州境内者,多有固定场所;其它地区无固定场所。多于春节期间及夏历三月三前后举行,其它重大节日或农闲
(1910或1906—1935) 中国共产党党员,朝鲜族抗日英雄。又名李弘海、李义山。生于朝鲜京畿道龙任郡丹参洞一贫苦农民家庭,1926年全家迁居我国吉林省伊通县留沙咀子屯。为人沉默寡言,天资聪颖,习
维吾尔语称亦都护城,为高昌王王城所在地。位于新疆吐鲁番县城东南约4公里阿斯塔那(汉名三堡)村东、哈拉和卓(汉名二堡)村南。始建于公元前1世纪,为西汉王朝车师前国境内屯田部队所筑,称“高昌壁”、“高昌垒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见“新添葛蛮安抚司”(3381页)。
见“毕拉尔路” (7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