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云南德昂族的婚姻习俗。德昂族原存在有舅父的女儿要同姑母的儿子结婚的习惯,为古老血缘婚的遗迹。随着个体家庭的发展,舅父之女常常拒绝同姑父之子结婚。这时,如外嫁,按例应将收入身价的1/3送给姑母,表示
又作“炒伍侕尀”。契丹语,意“战时”。契丹族对“腊辰日”的称谓。俗于是日,皇帝配甲,并率诸司使以上臣僚共着戎装,五更坐朝,奏乐饮酒,毕,依等次赐甲仗、羊马。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
即“虎斯”(1384页)。
春秋时狄人的一部分。亦称群狄。为赤狄、白狄、长狄之外的北狄诸部落,包括有名称记载的丽土之狄、狄祖等,一说还有徐、蒲等。姬姓。初分布于晋东南一带,后北迁太原,再迁晋北。先与赤狄、白狄、长狄等组成部落联盟
官名。①汉代中央及郡县所置官,其职责为典领文书等,魏晋后渐为统兵开府大臣幕府,参与机要、总领府事之僚属,与参军同为要职。 ②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南北朝前诸史《高句骊传》皆载,为高句骊国官名
书名。近代广西农民革命纪事。12卷。清苏凤文撰。内容记述广西“天地会”(民间反清会党)所属各支农民运动状况。为研究近代广西农民及壮族农民革命史的重要参考文献。有光绪十五年(1889)刻本、光绪十六年《
见“拓跋焘”(1358页)。
地名。东晋末吐谷浑筑浇河城于此。后凉吕光时曾设浇河郡。元至元间设贵德州,属吐蕃宣慰司都元帅府。明洪武三年(1370)置归德千户所(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属河州卫,隶陕西行都司。清乾隆中改置归德县。四十
藏语音译。意禀明上级签字批准的文契。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