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纳一定畜产品和各种赋税外、还要服徭役。劳役租是其主要形式之一。蒙古封建领主直接占有属民剩余劳动,强制属民无偿地为领主完成各种劳役,如看管牲畜、放牧、接羔、剪毛、加工皮张、制作毛毡、乳食品、建造蒙古包、供给日常燃料等;并承担驿站的各种劳役。这是一种强制的义务劳动,是超经济的剥削。属民处于半奴隶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