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长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商词讼,带领蕃商祈祷和处理其教务。其任用由政府决定,多简选蕃商中之巨贾而德高望重者任之。既受命,即服政府衣冠,其“巾袍履笏如华人”。蕃长归国后,复由政府选授。
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并、孟广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孟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据此,其地应在孟密(治今缅甸掸邦西
古水名。又作牂牁江。流经云南、贵州、广西、广东四省,包括南北盘江、红水河、黔江、浔江和西江、番禺江,长约2000余里。古※夜郎国在此流域之上游。明清以来,考释此江方位而以其相当于今之某水者有都江或沅水
见“亲征平定朔漠方略”(1718页)。
急递公文之谓。清代的一种驿传制度。康熙四十七年(1708)议准,凡内外紧要公文皆交马上飞递,其最关紧要者,则于牌票注明,每日限行3站或4站,间有限行5站者。后军机处颁发的谕旨、明发上谕、密谕,加封交兵
辽金时东北部族名。又作敌拉、迭烈、敌剌、迪里、迪烈子、敌烈得(德)、迪烈得(德)、迭烈德、达里底、德哷勒。始见于《辽史》,辽太宗天显五年(930)“敌烈来贡”为最早记载。族属一说属突厥语系民族,源于※
前134—前86西汉大臣。匈奴※休屠王之子。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其父与昆邪王为汉骠骑将军霍去病所败,丧师惨重,并失匈奴“祭天金人”,恐单于治罪,谋降汉,后毁约,为昆邪王所杀,并其众降汉,与母、弟
见“布占泰”(463页)。
南北朝时期柔然的军职。北魏以军、幢为军事编制,柔然可汗社仑效法魏制,于北魏天兴五年(402)建立军、幢制度,“千人为军,军置将一人,百人为幢,幢置帅一人”。军将听命于可汗,幢帅由军将率领,并配有严格的
见“喀什噶尔”(22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