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遏钵
即“诺曷钵”(1954页)。
即“诺曷钵”(1954页)。
见“沙陀”(1124页)。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清代官名。亦作哈方或哈峰。满语音译,意为“官员”,多用于中下级官吏。如“额者库”意为“主持事务的人”,“额者库哈番”即“主持事务的官员”。顺治元年(1644),改额者库汉名为“主事”,在尚书、侍郎、郎
?—197高句骊国第九世王。又作伊尹模。新大王※伯固次子。汉光和二年(179)十二月新大王死,长子拔奇不肖,国人立其为王。在位时,立意诛杀国人怨愤之后党,镇压其叛乱。择贤者于海滨擢为国相。令有司立赈贷
见“捺钵”(2037页)。
即“彭士愁”(2176页)。
参见“胡笳”(1579页)。
?—1669清朝大臣。科尔沁人。隶蒙古正白旗。西鲁特氏。博博图之子。天聪元年(1627),袭父三等轻骑都尉,兼管佐领。崇德三年(1638),以护军参领衔随贝勒岳托征明,毁边墙而进,同都统伊拜克南和县。
见“妳捏离”(1550页)。
书名。元刘岳申撰。15卷。岳申,江西吉水人,字高仲,以吴澄荐,召为辽阳儒学副提举,不就,后授泰和州判,致仕。是集乃明洪武初其门人萧洵所编。集中碑志之作居十之四五,可据以考证史事,如《文天祥传》较宋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