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0清朝将领。蒙古族。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札噶尔长子。康熙二十四年(1685),袭札萨克多罗郡王。二十九年(1690),随军防御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三十五年(1696),随黑龙江将
①(?—1356)元朝大臣。唐兀人。幼喜读书,善应对。年长入备环卫。顺帝时历任饶州路达鲁花赤(镇守官)、工部侍郎、监察御史、同知枢密院事等职。至正十一年(1351),遣官调兵镇压颍州红巾军起义而后报知
19世纪60—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强行征收的一种差税。其中包括为军队提供运输工具、取暖燃料和安排住处等。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官名。①指元代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军民总管府总管。元初在全国设诸路总管府,并延至少数民族地区,称军民总管府,任命当地豪酋为总管,颁给金符,秩从三品,管理本地或本部军民事务。至元七年(1270),元置
参见“察罕托洛亥”(2476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鄂温克索伦人氏族制度下的大家族组织。由同一父系祖先十代以内的成员组成,少则6—7户,多则11—12户。清末已由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共同占有财产,发展为公社生活和个体家庭占有牲畜和奴隶并存的组织。公社内
宋代黎州(治今四川汉源县北清溪镇)山后两林百蛮都王、都鬼主,又称山后两林三十七部落王。属乌蛮。大中祥符九年(1016),遣使朝贡。天禧二年(1018),遣将军卑热等150人贡良马、大象、犀、娑罗毯等。
突厥语yasavul~esavul音译。官名。原为低级官吏,其职司是为高级官员引见求见者。在※叶尔羌汗国后期职位提高,为汗的近侍,常被派出监军。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辖地范围仍旧,即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设都指挥使2员、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员,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员,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少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