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萨
亦称“古姆萨”。景颇语音译,意为“旧制度”,即山官制度。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一种社会政治制度。以山官为首管辖一个或数个村寨。辖区之间不分统属,辖区内由山官各自为政,没有专门立法和执法机构,利用传统的习惯法维护社会秩序,并吸收辖区内的村寨头人、各姓长老参政和分管或协助处理辖区内各种事务。每个山官辖区,通常把人划分为官种、百姓、奴隶3个等级,尊卑贵贱界限分明,山官必须出自官种阶层,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制。山官为世袭,实行幼子继承,享有各种特权。19世纪后曾不断出现群众反抗山官统治,一些景颇族地区还推翻了山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