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木巴都噶尔
见“丹巴都噶尔”(379页)。
见“丹巴都噶尔”(379页)。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
古地名。春秋晋置。治今山西临汾市西南。西汉为河东郡二十四属县之一。东汉为平阳侯国。三国魏复改为县。北魏太平真君六年(445)并入禽昌,太和十一年(487)复置。汉(前赵)永凤二年(309),汉主刘渊自
即“西陲总统事略” (715页)。
清代游牧喇嘛旗之一。俗称白佛旗。雍正三年(1725)置。辖4佐领。附青海诸蒙古牧,不参与会盟,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初驻牧黄河东岸,乾隆末年私越河北。道光三年(1823),被勒回河南。牧地东至龙羊峡河口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
见“临海水土志”(1625页)。
清代内蒙古札萨克及其亲属将其私地租与汉人耕种的土地。也称内仓租地。相对于※小仓租地而言。约在雍正(1723—1735)以后,设立仓长,专门办理出租事项,承租人与仓长缔结租赁契约,即可开垦土地进行耕种。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七月,朝廷命西平侯沐英率陕西属卫军士城岷州,置岷州卫镇其地。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属陕西都司。十五年(1382)四月,改※岷州军民指挥使司。
书名。英文原名《Kwiechowand Yun-nan Provinces》。英国传教士克拉克(G、W、Clark)著。1894年“上海信使”社出版。全书296页,共分13个专题。内容包括:苗、回、布
拉祜语音译,意为“借种”。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地耕种的称谓。借种的耕地一般只局限于旱地,很少借种水田。解放前大部分旱地虽然已从寨公有转化为个体长期占有和私有,再不能随便开种,但旱地的买卖与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