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坦·托卜赤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见《蒙古黄金史纲》(2343页)、《蒙古黄金史》(2341页)。
旧时仡佬族祭祀习俗。盛行于贵州大方等地。人死1—2年后,丧家要举行祭祀亡灵。祭前用稗杆扎成亡者像,穿戴其生前服装,放置坟侧;用泡木扎一有4门的房屋横置家门前,谓之“翁车”。再用竹子扎成轿,将亡者像置于
?—1765清宗室。字絅文。满族。爱新觉罗氏。太宗第十子辅国公韬塞之后裔。授三等侍卫。父萨喇善,官吉林将军,缘事命戍伊犁,以父方卧病,自请随父往,获允,然以沽名被革职。沿途扶侍父至伊犁。后奉将军阿桂命
见“河中地”(1506页)。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昔博赤”、“实保齐”。掌鹰隼之事者。《南村辍耕录》:“昔宝赤,鹰房之执役者”。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蒙元皇室、诸王位下及诸路、州、县广置打捕鹰房,由专人饲养海东青
1708—17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字和甫。都统佛标之子。雍正九年(1731),由笔帖式入值军机处,补内阁中书。自十三年(1735)起至乾隆十一年(1746),7迁至副都统、护军统领。后
佤语音译,意为“奶母钱”。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男子结婚后送给岳母的财物。过去西盟大马散等一些村寨男子结婚后一二年都得送给岳母若干半开(旧时云南地方所铸银币)及猪、酒等财物,其数量按传统习惯要与妻子父
阿尔泰语系语族之一。包括古代碑铭语言、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文献语言以及30余种现代语言。主要分布在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塞拜疆、乌兹别克斯坦、土耳其、伊朗、阿富汗、伊拉克等
1614—1649清初宗室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五子。与※阿济格、※多尔衮为同母兄弟。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父卒,年13,领15牛录,参与立皇太极为汗。为正白旗旗主贝勒。天
?—1099辽道宗朝大臣。名又记作特里特、特里得。契丹族。善阿谀顺色。清宁(1055—1064)年间,累迁北面林牙,同知北院宣徽使事。依附权臣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成心腹。大康三年(1077),乙辛诬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