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款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见“耶律贤”(1302页)。
见“不欲鲁罕”(270页)。
明代湖广安定土官。土家族。元末任安定(今湖北南漳县西)宣抚使。至正二十四年(1364,一作二十七年),遣所属长官硬彻律等,以元所授宣抚司印,上缴吴王朱元璋,请改授。置安定等处宣抚司2,命其与弟向思胜分
南宋末大理国(后理国)抵抗蒙古军南下的一次战役。亦称“九和之战”。淳祐四年(大理国道隆六年,1244。一说淳祐五年),蒙古军首次攻入云南,企图从南北两方面攻取四川,兵至九禾(一作九和,在今丽江纳西族自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一作“夏尼玛三部”、“门尼玛三部”、“达旺四周四措”。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四措为:夏日措、拉乌措、色如措和勺羌夏乌措。四措范围地处管理门隅政教事务的※降喀
四川永宁宣抚司(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女土官。明正德十五年(1520),在贵州参政傅习、都指挥许绍指挥下,讨平僰人之乱,擒首领阿又磉等43人,斩119级。
书名。广西桂林山水志。1卷。明王士性(1546—1598,字恒叔,浙江临海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桂林山水及各洞。卷前有《自序》,自称为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的续篇,故名。书中分别记述独秀山、叠彩
清末德格土司。藏族。罗追彭错长子。光绪二十三年(1897),因袭土司职,与弟昂翁降白仁青争权。驻藏大臣命其代理土司庶务,保管印信。二十九年(1903),其弟复逼交印信,因势力不足,赴西藏向达赖喇嘛和驻
?—1643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和硕礼亲王代善之孙,颖毅亲王萨哈廉之长子。初袭郡王爵。崇德三年(1638),从征喀尔喀蒙古。五年,同济尔哈朗驻义州,迎来归蒙古多罗特部降众,击溃明松山、杏山之军。
即“完颜宗磐”(1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