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车六种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敕勒)联盟成员。据《魏书·高车传》载,即狄氏、袁纥氏、斛律氏、解批氏、护骨氏、异奇斤氏。一说其主要游牧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一带。其中护骨氏(即纥骨氏)早在3世纪末已经有相当部分并入拓跋鲜卑部,成为宗族十姓之一,后改为胡氏。北魏末,该姓之胡琛举兵起义,响应匈奴破六韩拔陵之反魏斗争。袁纥氏后成为维吾尔族先祖之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高车(敕勒)联盟成员。据《魏书·高车传》载,即狄氏、袁纥氏、斛律氏、解批氏、护骨氏、异奇斤氏。一说其主要游牧于漠北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一带。其中护骨氏(即纥骨氏)早在3世纪末已经有相当部分并入拓跋鲜卑部,成为宗族十姓之一,后改为胡氏。北魏末,该姓之胡琛举兵起义,响应匈奴破六韩拔陵之反魏斗争。袁纥氏后成为维吾尔族先祖之一。
北魏末关陇人民起义军将领。又作万俟行丑。族属匈奴。参加万俟丑奴领导的高平镇(今宁夏固原)起义,任仆射。孝庄帝永安三年(530)三月,受命与大行台尉迟菩萨率兵攻魏军,自武功(今陕西武功县)南渡渭水,拔栅
①藏语音译。藏斗。原西藏地方政府计量青稞、糌粑、奶渣等的量器。约合25斤,木制镶铁,有5升、10升、15升、20升大小不同的规格。 ②云南丽江纳西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见“敦睦宫”(2269页)。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见“毛里孩王”(360页)。
吐蕃末代赞普※达磨之后裔。名赞丘德。纳卡德哇之子。初居今阿里,后率众移居亚泽地区(在今尼泊尔境),称亚泽王。在亚泽继续发展佛教。其后裔始终与卫藏保持政治及宗教关系。其孙曰乌麦曾为大昭寺建金顶。传至阿孜
1810—1871中国伊斯兰教哲赫林耶第五代教主。甘肃灵州金积堡(今属宁夏吴忠市)人。回族。又名朝清,经名拖必尔停俩,道号“赛义德·束海达依”(殉道者的领袖)。出身于宗教世家。
地名。原名河口,藏语作呷曲卡。东邻康定,南毗盐源,西接理塘,北界瞻对。历为打箭炉明正、崇喜2土司属地。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入藏驱准噶尔,于江之中枢设中渡汛驻防,改名中渡,归打箭炉、阜和协管辖
书名。丁实存著。1943年成书。该书取材于《东华录》、《卫藏通志》、《大清会典》、《耆献类徵》、《宣统政纪》、《清史稿》、《筹藏奏牍》等书。概述西藏近300年受中央王朝统治之历史,详论清朝对蒙藏宗教政
参见“火器营”(3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