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晟
字光宇。江苏元和(今苏州)人。乾隆中期进士。历官至刑部、户部侍郎,刑部尚书。先后出任湖北、湖南巡抚,湖广、直隶总督。以治狱明慎著称。乾隆末、嘉庆初,用兵湘黔苗疆时,督理军饷,办理善后事宜。屡赴各省办理重要事务,赴南河查勘清口运道。后坐罪贬降,卒于家。
【生卒】:1730—1810
【介绍】:
清江苏元和人,字光宇,号杜芗。乾隆三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五十六年,官至湖南巡抚。六十年,黔楚苗民起事,晟会同毕沅、福康安前往镇压,驻辰州办军需。嘉庆初,事渐平,加总督衔。五年十月,调直隶总督。六年六月,京畿久雨,永定河决。坐奏报迟缓,革职逮问。九年,累擢刑部尚书,调工部。寻以前衍,降四品京堂。卒于家。
【生卒】:1730—1810
【介绍】:
清江苏元和人,字光宇,号杜芗。乾隆三十一年进士,授刑部主事。五十六年,官至湖南巡抚。六十年,黔楚苗民起事,晟会同毕沅、福康安前往镇压,驻辰州办军需。嘉庆初,事渐平,加总督衔。五年十月,调直隶总督。六年六月,京畿久雨,永定河决。坐奏报迟缓,革职逮问。九年,累擢刑部尚书,调工部。寻以前衍,降四品京堂。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