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田制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西晋时期的土地制度。西晋建立后,晋武帝司马炎下令废除民屯机构。太康元年(公元280年)统一全国后颁布新的土地制度占田制。规定诸侯占田,大国十五顷,次国十顷,小国七顷。品官占田,一品至九品,占田五十顷至十顷不等,每低一品,递减五顷。编户农民占田,丁男(十六岁至六十岁)一人七十亩,丁女一人三十亩。占田制旨在满足统治阶级的土地要求,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其无止境的兼并,起到了鼓励垦荒与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作用。
蒙元时期的西北宗藩国,十三世纪中叶为成吉思汗之孙、拖雷之子旭烈兀所建。成吉思汗西征期间即已攻占波斯东部呼罗珊诸城。公元1231年窝阔台又遣大将搠里蛮西征,攻灭花剌子模算端(意为国王,今译为苏丹) 札阑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起义。汉武帝时,长期战争,加重了农民赋税徭役负担。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徐勃(一作㪍)在泰山、琅琊一带举行武装起义。他们攻城克邑,夺取兵器,诛杀官吏,释放被囚禁的农民
宋仁宗时广源蛮起兵反抗交趾统治和侵入宋境的事件。十一世纪时,居住于邕州(今广西南宁)左、右江流域的宋羁縻州的壮族,以韦、黄、周、侬四姓最盛。而侬氏聚居的广源州(今广西靖西南越南境内), 自唐末以后实际
中国古代专门进行天文、历数、五行等教育的学校。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依儒学、医学之例,始置诸路阴阳学,选通晓阴阳之人为教授以教诲生员。其学习优秀者,经考试,可在司天台任职,明、清两代,
1856—1876年(咸丰六年至光绪二年)间云南哀牢山区以彝族为主并有汉、回等族人民参加的反清起义。1856年5月(咸丰六年四月)云南哀牢山区雇农李文学在太平军战士王泰阶(汉族)和李学东(彝族)协助下
西晋流民起义。晋室“八王之乱”期间,关中部分流民到宛城(今河南南阳)一带就食,永嘉四年(公元310年,晋将山简、杜蕤,派兵押送流民返回关中。流民被逼无奈,王如率众举行起义。起义群众打败山简和杜蕤,攻占
清末成立于广西的维新派团体。1896年 (光绪二十二年)京、沪强学会被查封,康有为南下,于次年至桂林讲学,与唐景崧、岑春煊、蔡希邠等发起成立圣学会。该会以尊孔教、传圣道、育人材、救中国为宗旨。会章规定
朝代名。永嘉元年(公元307年),晋怀帝司马炽封司马睿为安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镇守建邺(今江苏南京)。建武元年(公元317年)愍帝被杀消息传来,司马睿改称晋王。大兴元年(公元318年),司马睿正式
由戊戌变法时期的维新派(或称改良派)演变而来,是民族资产阶级上层和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地方官绅的政冶代表。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使维新派感到欢欣鼓舞,为促使梦寐以求的宪政早日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