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刑统
五代时后周修定的法典。唐末以来,法律紊乱,刑罚苛酷,尤以后晋、后汉为甚。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后周太祖郭威曾命编修《大周续编敕》,仍承袭后晋、后汉之法,弊端很多。显德四年(公元957年),世宗柴荣命侍御史知杂事张湜、太子右庶子剧可久等十人重修,力求简明易懂。编辑成书后,又经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及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官共同审定,最后由宰相议定进奏。全书(包括目录)共二十一卷,称为《大周刑统》。显德五年七月颁行全国。原文已亡佚。《大周刑统》是继《唐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律书。
五代时后周修定的法典。唐末以来,法律紊乱,刑罚苛酷,尤以后晋、后汉为甚。广顺元年(公元951年),后周太祖郭威曾命编修《大周续编敕》,仍承袭后晋、后汉之法,弊端很多。显德四年(公元957年),世宗柴荣命侍御史知杂事张湜、太子右庶子剧可久等十人重修,力求简明易懂。编辑成书后,又经御史台、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及中书、门下两省五品以上官共同审定,最后由宰相议定进奏。全书(包括目录)共二十一卷,称为《大周刑统》。显德五年七月颁行全国。原文已亡佚。《大周刑统》是继《唐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律书。
宋辽官方设置和管理的互市场所。宋初,太祖听任宋辽沿边贸易,不设官署管理。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7年),宋置雄(今河北雄县)、易(今河北易县)、镇(今河北正定)、霸(今河北霸县)、沧(今河北沧县)等五州
女真族初无文字,族内交往及与邻族交往则使用契丹或汉文字。金建国后,太祖始命完颜希尹依据由汉字改制而成的契丹文字拼写女真语言,创制本族文字,关于天辅九年(公元1119年)八月正式颁行,是为女真大字;熙宗
原指一定职位的文臣武将成立府署,自选僚属。汉初,惟三公可以开府。汉末,大将军、将军亦有开府者。魏晋以来,得以开府者渐多,因用开府仪同三司之名,以示区别。唐宋以开府仪同三司为文散官第一阶,金为文散官上,
东汉少数民族起义。武陵蛮,又称五溪蛮,是槃瓠部的一支,因其所居住的今湘西、鄂西南地区在汉高祖刘邦时曾设立为武陵郡而得名。西汉末年,汉人流入蛮族地区,与蛮人错居杂处,武陵蛮势力日益壮大。建武二十三年(公
唐前期四川少数民族起义。唐太宗征高丽无功而还,伺机再次东征,乃令强伟等役民赶造战船。重役摊及四川僚族。僚族无技造船,不得不雇佣潭州(治今湖南长沙)人,大船一艘,往往庸绢二千二百三十六匹。除出绢雇人造船
官署名。即中书省。武则天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称凤阁,唐中宗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称。参见“中书省”。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浙江湖州富户庄廷刊刻了朱国桢编写的《明史》,又请人增添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事,其中有被清政府认为诋毁满洲的文句, 为人告发。清政府把已死
秦汉以来一种强本弱枝的措施。战国秦汉以来,一些豪族在地方盘根错节,势力膨胀,对中央集权不利。秦汉时期,统治者常将豪族迁至首都及其附近。如秦始皇于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
元末农民利用白莲教组成的起义军。以红巾裹头并举红旗为号。故名。又,起义者烧香拜弥勒佛,亦称香军。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五月,韩山童、刘福通率红巾军首义颍州(今安徽阜阳)。之后,红巾军遍及各地。刘
官署名。秦、西汉有侍中之名,但无寺省之设。东汉始设侍中寺,晋称门下省,为皇帝侍从机构,以备顾问。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权力愈重。隋唐时,与中书省、尚书省合称“三省”,成为中央政权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