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官为正卿、少卿,下设刑科四庭、民科二庭,人员较大理寺亦有增加。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沿用清制,在京师设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
周代贵族世袭垄断各种权力的政治制度。其表现为:天子或诸侯下的贵族,世袭地享有卿大夫的政治地位,执掌政权,并且相应世袭地领有天子或诸侯赏赐给他们的采邑作为俸禄。世卿世禄制自西周一直延续到春秋。西周金文常
五代时,梁、晋之间进行的一次重要战役。乾化三年(公元913年),晋王李存勖灭幽州(今北京)刘氏割据势力,解除后顾之忧,即南下与后梁争夺魏博镇(今河北大名东北)。贞明元年(公元915年),魏博节帅杨师厚
甲午战争中清政府对日作战的参谋总部。1894年11月2日(光绪二十年十月五日)清廷设督办军务处,命恭亲王奕訢为督办军务大臣,庆亲王奕劻为帮办大臣,翁同龢、李鸿藻、荣禄、长麟为会办大臣。该处系临时机构,
明代为保证政府税收而实行的一项措施。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政府规定,每纳粮一万石为一粮区,由地方官选任田多的地主为粮长,正副各一人,负责征收该区税粮,每年七月督运到京。凡按时运粮到南京的粮长,
西夏本附辽以制宋,辽末又叛辽附金以自保。皇建元年(公元1210年),夏襄宗乘蒙古军南下攻金之机,发兵万余骑进攻金之葭州(今陕西佳县),夏金关系始遭破坏。至光定十三年(公元1223年),夏先后攻略金西部
袁世凯建立独裁统治的御用机构。1913年袁世凯镇压了“二次革命”,当上中华民国正式大总统,开始把矛头指向妨碍其独裁专权的国会。首先下令解散国民党,撤销国民党议员资格,使国会不足法定人数无法开会。接着就
我国古代国君分封诸侯的制度,从西周开始实行。周人在灭商和东征胜利后,为便利于对征服地区的控制,也为了拱卫周王室,乃大规模地分封王室子弟和亲戚、功臣到征服地区,授予他们被征服地区的土地和人民,使其按照周
北宋仁宗时规定佃客身份地位的一项诏令。仁宗即位后,鉴于佃客身份低下,许多佃客被强行编入税户,影响农业发展以及国家正常的财政收入和社会安定,而南方诸路尤甚。故于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十一月,诏令江淮
战国时齐将田单进攻燕军时采用的战术。燕将乐毅攻下齐七十余城,唯独莒(今山东莒县)和即墨(今山东平度东南)二城未取。莒人拥立齐湣王的太子为齐襄王,以保莒城。即墨齐军推田单为将军,坚守城池。周赧王三十六年
汉昭帝、汉宣帝相继在位,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等一系列政策,使汉朝危而复兴,史称“昭宣中兴”。汉武帝末年,海内虚耗,百姓流离失所,汉朝处于危机之中。汉武帝下轮台诏书,罪已更张,但不到两年便去世了。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