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信股票
中国历史上最早发行的近代形式的公债。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清政府因《马关条约》规定的第四期赔款即将到期,内而库储如洗,外则借债恐被劫持,于是采纳詹事右春坊右中允黄思永建议,发行内债股票,名曰“昭信股票”。公债总数为一亿两,年息五厘,分二十年还清。股票准许抵押售卖,但应报主管衙门。于户部设立昭信局,各省设昭信分局,办理发行和偿还事宜。清政府要求各级官员“均领票缴银,以为商民之倡”。恭亲王奕訢率先报效二万两,但官绅认购者寥寥。各省甚至按亩摊派,强行收缴, “名为劝借,实则勒索追催”,引起社会各阶层强烈不满。当年9月7日(七月二十二日)允户部所奏,停止“劝办”。已经认购者大都以“情殷报效,准其缴票,按给奖叙”,实为变相捐输告终,清室财政危机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