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人法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清初制止庄丁奴仆逃亡的一项法令。清军入关前,已不断掳掠大量汉人为奴;入关后,又有不少汉族人民沦为满人的庄丁和奴仆。这些汉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和压迫,经常以逃亡的方式进行反抗。清政府于是颁布《逃人法》,并于兵部内特设督捕衙门,专门负责追捕逃亡的庄丁奴仆。从顺治到康熙初年,清政府多次申严《逃人法》,规定:逃人被捉获鞭一百,仍还原主;逃亡三次处死;隐匿逃人者处斩;邻舍、官吏知有逃人而不检举者也要治罪。但“逃者日众”, 能捕到的“十不获一”。
南宋理宗时强买民田以扩大“公田”的历史事件。理宗即位后,官僚贵势之家疯狂兼并土地,国家财政日绌。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知临安府刘良贵、浙西转运使吴势卿和殿中侍御史陈尧道等,迎合权相贾似道之意,建
清政府在“预备立宪”中设置的中央咨议机构。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开始“预备立宪”,次年9月(八月)谕令设立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任命溥伦、孙家鼐为资政院总裁,主持筹备。1909年(宣统元年
辛亥革命前夕人民群众自发的反帝反封建斗争。1909年(宣统元年)湖南多处发生水、旱灾害,群众生活无着,成批灾民拥向长沙就食求生。官僚、地主、奸商和外国洋行囤积居奇,哄抬米价,并偷运粮食出省谋求暴利。次
官名。西汉武帝时,为加强对地方的统治,把全国分为十三部(州),部(州)设刺史。刺史只是监察官吏,没有固定驻地,官阶低于郡守,秩六百石。汉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官秩上升为二千石,汉哀帝时复称刺史,后又称
清代法典。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第一部成文法典。《大清律》基本上承袭了《明律》的内容。经康熙、雍正两朝屡次增删,乾隆时重修律例,于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颁行《大
五代时十国之一。公元933年,后唐西川节度使孟知祥所建。孟知祥祖、父二代,皆系唐朝郡校;其伯父孟方立、叔父孟迁,均为一方节度使。在唐末藩镇兼并中,孟迁降归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克用,孟知祥随父亦仕太原,为
孙吴时鄱阳农民起义。嘉禾六年(公元237年),鄱阳(治今江西波阳东)人吴遽率领当地农民举行起义,杀死前来掠民为兵的中郎将周祗,连克数县。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和庐陵(治今江西泰和西北)两郡农民纷起响应。
宋朝之前段。参见“宋朝”。
东晋统治集团争夺权力的斗争。司马睿建东晋政权,以王导为丞相,王敦为镇军大将军,王氏兄弟权倾内外。司马睿为摆脱威胁,重用刁协、刘隗、周凯、戴渊等人,抑制王敦势力,引起王敦不满。永昌元年(公元322年),
清末洋务派与顽固派的争论之一。1862年(同治元年)议政王、首席军机大臣恭亲王奕诉等奏准设立同文馆,学习外国语言文字,相当于小学程度。1866年(同治五年)奕訢等奏请在同文馆增设天文算学馆,延聘洋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