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经通假字考
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的字和注,也多有不同,应该是后来改定。钱坫博采群书,以此来论证古字通假原委,但是,诸如形声之误,本来就不能通假,传写之误,更与通假毫不关涉,钱坫也一概收录。其他沿讹袭谬的地方也为数不少,而《十经文字通正书》也未见有所订正,不知何故。有旧抄本。
七卷。清钱坫(详见《十经文字通正书》)撰。本书无序跋,是钱坫所著《十经文字通正书》的未定稿。存留一至七卷,起于一部,终于帛部。只有《十经文字通正书》的一半篇幅。分部与《十经文字通正书》颇有出入,而各部的字和注,也多有不同,应该是后来改定。钱坫博采群书,以此来论证古字通假原委,但是,诸如形声之误,本来就不能通假,传写之误,更与通假毫不关涉,钱坫也一概收录。其他沿讹袭谬的地方也为数不少,而《十经文字通正书》也未见有所订正,不知何故。有旧抄本。
①一卷。唐玄宗撰,清汪黎庆辑。《唐书·艺文志》著录《玄宗开元文字音义》三十卷。《唐会要》云:开元二十三年(735年)三月二十七日,颁示公卿。张九龄《贺御制开元文字音义状》曰:圣制《开元文字音义》三十卷
十二卷。明刘定之(1409-1469)撰。定之字主敬,号呆斋,谥文安,江西,永新人。正统六年(1436)年进士,官至礼部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明史》有传。该书用古本,以上下经及十翼分为十卷,但其中《象
①见《老子》。②见河上公《老子注》。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江都李钟豫序。是书卷一自道光十八年(1838)山东司无罪之人听从拒捕、照罪人为从拒捕减等一案,至同冶十一年(1872)奉天司:东三省窝留马贼章程等,卷二起自光绪元年(1875)
二卷。明卜大同撰。卜大同。字吉夫,秀水(今浙江嘉兴)人。生卒年不详。嘉靖戊戌(1538)年进士,由刑部主事历任湖广按察司佥事。任上剿灭蕲、黄盗匪,因功升布政司参议。又因平定苗乱之功,擢福建巡海副使。其
①十卷,首一卷,清程起鹏修,贺运清等纂。程起鹏,字新宾,陕西富平人,贡生,官钟祥知县。贺运清,字疏林,号碧螺,本县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官福建兴泉道。按钟祥县为府附郭,故往昔县事,多附府志,如
一卷。辑佚书,晋张璿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张璿不见《晋书》,据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知其为安定(今甘肃泾川县)人,官至东晋秘书郎参著作。《经典释文》云此书十二卷,《七志》作十卷。
十一种,二十一卷。清奕赓(生卒年不详)撰。奕赓为满洲正黄旗人,庄亲王之子,官三等侍卫。该书所收十一种为《东华录缀言》六卷、《清语人名译汉》二卷、《歌章祝辞辑录》二卷,《谥法续考》一卷、《本朝王公封号》
十二卷。清姚学经辑。八者是:唐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宋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帖中大小真行具备,兼有历代名人题跋。看上去似乎很精雅。其实,名为八家,实则一家也无。虞世南本来传书甚少,《庙堂
四卷。琐记一卷 清翁方纲撰。翁方纲,详见《两汉金石记》条。本书为翁方纲晚年所作。书中著录新罗、百济、高丽等海东诸国自中原陈、唐至明以来石刻。第一卷,陈、唐;第二卷,唐、后梁、后周;第三卷后晋、辽、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