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卷。清江声(1721-1799)撰。江声字鳣涛,改字叔沄,号艮庭,元和(今江苏吴县)人。师事惠栋,宗汉儒经说,精小学,善考据,主要著作有《尚书集注音疏》、《六书说》、《释名疏证》、《论语俟质》、《
二十四卷。清湖南清理财政局编。首载《详抚院咨送湖南全省财政说明书》文。下为例言及财政丁漕盐务各论说、平量比较表、各属解兑藩粮库款随解各费表,其卷一至卷十为入款,分为田赋类、漕粮类、租课类、盐课税厘类、
四卷。清余希婴撰。余希婴,生卒年不详,字筠雪,号澹如,江苏昆山人,余梦星之次女,许配常熟朱子钦,因家贫,立志奉养双亲,终生未嫁。年过八旬,仍作女傅,以教书、教刺绣为生。此书咸丰九年(1859)夏镌,松
一卷,附《通经表》一卷。清洪亮吉(详见《毛诗天文考》)撰。书成于乾隆四十六年洪亮吉在陕西巡抚毕沅幕府之时,大约是毕沅嘱其代撰,因此原叙即署毕沅的名字。章氏式训堂丛书因之标作“毕沅撰”,不妥。现从其本集
十三种,一百七十六卷卷首一卷附录一卷。清朱轼(详见《周易传义合订》)撰辑。十三种为《周易传义合订》十二卷、《春秋钞》十卷首一卷、《孝经注》一卷附《孝经三本管窥》三卷、《仪礼节略》十七卷图三卷、《大戴礼
一卷。清汪献污撰。汪献污字彦石,江苏元和(今江苏省吴县)人。本书前有陈奂序,后有汪献污自记。汪献污在自记中说:“《锥指》采摭繁富,疏通证明,摘孔、蔡之谬,诸家之精,而卷帙繁重,僮幼未能遍观尽识。爰为攈
七卷。清查旭(约1711年前后在世)撰。查旭字咸斋。浙江海宁市人。康熙三十二年(1693)副榜贡生。本集有书一卷,序二卷,祭文一卷,论一卷,传一卷,杂著一卷。查旭有孝行,曾于兵乱中崎岖万里寻父遗柩,为
五卷。康熙五十二年(1713)所御定律历渊源之第三部。凡分三编,上编二卷,曰《正律审音》,以发明黄钟起数及纵长体积面幂周径,律吕损益之理,管弦律度旋宫之法。下编二卷,曰《和声定乐》,以明八音制器之要。
不分卷。明张运泰、余元熹同编。二人皆闽中书贾。生卒履迹皆需考。所录共六十家。杂采何镗《汉魏丛书》、张溥《百三家集》二书而成。只增公孙宏文,伪题曰公孙子。赵充国文,伪题曰《赵营平集》。又改东方朔文为吉云
四卷。清陈立(生卒年不详)撰。陈立,经学家,字卓人,江苏句容(今江苏句容县)人。王先谦《经解续编》已经将陈立所著的《公羊义疏白虎通疏证》收入,但将此书遗漏。此书主要是对经书中的一些条目进行了考证,如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