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像续廉明公案传
见《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
见《新刻皇明诸司公案传》。
十卷。清王曾祥(约1723年前后在世)撰。曾详,字麟征,仁和(今浙江杭州)人,康熙末诸生。与厉鹗、金农相唱和。本集前五卷是诗,后五卷皆杂文。“静便斋”取自谢灵运“还得静者便”句,由此而命名。卷前有雷鋐
四卷。《附录》一卷。明祝渊(1614-1645)撰。祝渊,字开美,浙江海宁(今嘉兴)人。崇祯六年(1633)举人。初,崇祯十五年(1642),刘宗周以劾周延儒下狱。祝渊与刘宗周素不相识,上书救之。逮治
十二卷。清代王梓撰。王梓字琴伯,郃阳(今陕西中部)人,官至崇宁县知县。此书摘取王守仁著述学说及有关内容,分类编辑而行。作者把王守仁讲学的言论编入“立德”类,把议论事物的言论编入“立功”类,把诗文编入“
①二十四卷,清华西植等修,黄炎等纂。华西植,字燕簏,号容齐,江苏无锡人,雍正元年(1723)副榜,乾隆三年(1738)举人,乾隆十三年(1748)任贵溪知县。华西植莅任后,奉令续修县志,遂取旧志为本,
见《脚气集》。
十二种,六十九卷。清曹寅(详见《居常饮馔录》)编辑。丛书以编者号命名(曹寅号楝亭),十二种为:元盛熙明《法书考》、宋朱长文《琴史》、南唐史虚白《钓矶立谈》、元钟嗣成《新编录鬼簿》、宋黄大舆《梅苑》、元
见《白孔六帖》。
见“中州乐府音韵类编”。
一卷。清关涵撰。本书在孔颖达疏和蔡沈集传之外,还兼采吴棫、吕祖谦、黄度、林之奇、陈经、胡士行、陈大猷、金履祥、吴澄、陈砾、董鼎、薛季宣、黄镇成、陈师凯、傅寅、程大昌诸家之说,以及其他一些有关记载,互相
见《栾城遗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