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鉴举要
六卷。明刘元卿(详见《大象观》条)撰。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取《帝鉴》、《相鉴》、《言鉴》、《牧鉴》、《珰鉴》、《闺鉴》六书,各撮取其文,合为一帙,其漏略殊甚,不足以言著作。有明万历中刊本。
六卷。明刘元卿(详见《大象观》条)撰。此书成于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取《帝鉴》、《相鉴》、《言鉴》、《牧鉴》、《珰鉴》、《闺鉴》六书,各撮取其文,合为一帙,其漏略殊甚,不足以言著作。有明万历中刊本。
①六卷。明蔡立身纂修。蔡立身,字师曾,浙江平阳人,举人,明万历二十年(1592)来任青阳县知县。青阳为池州属邑,明洪武初,主簿陈子通作志未成,弘治间邑令杨文重修之,始克成编,然亦未锓版,正德间,曹纶更
二卷。清洪承畴撰。承畴字亨九,南安人。明万历十四年(1586)进士,官至蓟辽总督,入清后官大学士,经略湖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谥文襄。承畴虽负明恩,却有大功于清,开国宏规,多其手定,保全汉人生计
一卷。明唐枢(1497-1574)撰。枢字惟镇,一字惟中,号子一,别号一庵。归安人(今浙江吴兴)人。嘉靖五年(1526)进士,任刑部主事。因上书为李福达事争辩,被贬为民。隆庆初复官,因为年老加秩归养。
十二卷。通释三卷,解题十二卷。南宋吕祖谦(1137-1181)撰。祖谦字伯恭,婺州(今浙江金华)人。其祖吕好问封东莱郡侯,学者因称祖谦为东莱先生。隆兴进士,复举博学宏词,官至著作郎兼国史院编修官。提倡
六卷。旧本题《李深之文集》,唐李绛撰。实为唐史官蒋偕辑录李绛生前论奏编纂而成,卷首有蒋偕大中五年序文一篇,已有说明。李绛(764~830)字深之,赞皇(今属河北)人。宪宗朝宰相,佐宪宗平定藩镇有功。文
一卷。原题赵士桢纂,南汇吴省兰辑、德清车宸英校。据此书赵氏原《跋》,是书为备倭之作。其时此类书甚多,尤以郑若曾《筹海图编》为详。但郑氏书成于明世宗嘉靖末年,于东北朝鲜之路,似乎阙略,故特表而出之,撰成
六卷。清朱世润编。朱世润为朱熹第十八世孙,袭翰林院五经博士。生卒年不详。朱熹年谱历来编纂甚多,清代又有洪去芜本、王懋竑本问世。本谱意在铺张,对旧谱不详加考订,故沿袭许多旧谱之误。且虽以《年谱》为名,而
十五卷。明潘埙(生卒年不详)撰。潘埙著有《淮郡文献志》。本书分天、地、人三部,每部又分若干子目。内容为抄录他书而成,十分冗杂。又多附录前明事实,十分俗陋。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说称,天地十二会真数不出五十五,可惜陈抟、邵雍均未发明,因此推衍天地五十五数图。卷末又附加有河洛真传说数页,辨蓍短龟长之说,谓礼《记》云假尔泰龟有常,假尔泰筮有常,原龟筮并重。朱子
一卷。旧题为宋刘筠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今考其文,即册府元龟刑法一门之总叙也。”可见,《刑法叙略》并非刘筠之作,而是由官府颁行的刑法的总论。《刑法叙略》曾载入曹溶的《学海类编》中,《四库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