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章。民国郭克兴编。郭克兴字起衰,黑龙江省讷河人。《黑龙江乡土录》民国十五年(1926)铅印本。全书二十五章,分为:第一篇方舆志,下分六章;释名、沿革、总论黑龙江、绥兰、黑河和呼伦四道;第二篇部族
十卷。清陆繁弨(?-1700年)撰,吴自高注。陆繁弨,字拒石,号儇湖,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生年不详。吴自高字若山,安徽桐城人。生卒年均不详。官翰林院侍诏。陆繁弨工骈文,在陈维崧、吴绮皆已下世后,自许
九卷。王元杰(生卒不详)撰。王元杰字子英,吴江(今属江苏省)人,元代经学家。家世业儒,至正间领乡荐,以兵兴不仕,教授乡里以终。此书辑程颐、朱子论《春秋》之言分缀经文之下,又节录胡安国《春秋传》以尽其意
三十卷。宋史炤撰。史炤字见可,四川眉山人。博古能文,苏轼兄弟以乡先生事之。时为右宣义郎监成都府粮料院。是编卷首有绍兴三十年(1160年)三月左朝散郎权发遣黎州军州主管学事缙云冯时行序,云:“字有疑难,
见《桑子庸言》。
二卷。清陈受培书。其子陈銮为之刻石。所书自乾隆五十八年(1793)至嘉庆十二年(1807)。刻成于道光十五年(1835)。其真书仅能工整,行草毫无笔力。其子陈銮为奉家尊之泽,所以摹勒上石,汇成二卷。内
二卷。清释净溥编。净溥里籍、生卒年等均不详。兴善寺在嘉兴府东南秦溪之上。是集凡二卷,上卷载诗,下卷载碑记。内有明大学士吕原记称:“寺创自梁天监二年,至周显德年间,坦法师开山为‘报恩院’,宋治平元年改‘
一卷。清秦东来撰。秦东来字旭堂。寿阳人。作者认为,专言理而最切于用者,当首推六十四卦之大象。因此书中于每卦之后都有一“以”字,即用的意思。使用这个用字的人,或者是先王大人,或者是后与士,而更多的是君子
二十卷。宋代释普济(生卒年不详)撰。释普济是其法名,俗姓杨,姚安(今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人。《五灯会元》为佛教禅宗史书。所谓“五灯”系指:1.法眼宗道原撰《景德传灯录》,2.临济宗李遵勖撰的《
二十四卷,清陆蓉修,武亿纂。陆蓉,字镜塘,江苏吴县(今苏州市)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任知县。武亿详见《偃师县志》。宝丰县志,自乾隆八年(1743)重修后,四十余年未修。陆蓉上任十年,时以修志为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