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王鸣盛(详见《尚书后案》)撰。在《西庄始存稿》中,卷十九至卷二十为《洪范后案》,即《尚书后案》的卷十二。此书一为初稿,一为定本,二者之间略有不同,相对来说初稿较简略而定本稍详细。但是此稿论《河
十一卷。清张晋(约1666年前后在世)撰。张晋,字康侯,狄道(今甘肃临洮)人。生卒年均不详。顺治九年(1652)进士。任丹徒县知县。著有《张康侯诗草》。是集凡十一卷。其中第一卷为《黍谷吟》,第二卷为《
二卷。清张佩芳撰。张佩芳,字荪圃,山西平定人。黄山在安徽县西北,与太平县接界。《黄山志》乾隆三十五年刻本,共二卷。上卷首形胜、次寺观、次物产。下卷游记,载诸家游记,皆作者自记足迹所及。其考黄山旧称黟山
二卷。清沈家本撰。沈家本(1840-1913),字子焜,号寄簃,浙江吴兴(今湖州市)人。光绪进士,官至山西按察使、修订法律大臣等。清末,朝廷内外议论更改官制之风颇为强烈,沈家本就是为了适应这种形势而著
一卷。清高鹗撰。高鹗,字兰墅(或作兰野),一字兰史,别署红楼外史,内务府镶黄旗汉军人。乾隆进士,官至刑科给事中。本书是他在嘉庆十四年(1809)任内阁中书时撰著的。其目的在于让各级官吏认识到自己是国家
五卷,明吴崇节撰。崇节字介甫,弋阳(今属江西省弋阳县)人,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举人,官至武冈(今湖南武冈县)知县,著有《狎欧子摘稿》。《古史要评》所载史事上起周灵王,下迄南宋,每事都采用先标题目
见《肘后备急方》。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
一卷。清任兆麟撰。兆麟字文田,江苏震泽人。是书言孟于生于周烈王四年(前372)四月二日,卒于赧王四十六年(前269),乃本于《孟氏谱》,与明郝敬《孟子遗事》:“孟子生于安王初年,卒于赧王元年(前314
十卷。清王世睿(约1729年前后在世)撰。王世睿,字道存,山东章丘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进士,官上海县知县。本集多是馆课之作。惟第九卷《金陵宦稿》中收有“八劝八戒”诗。不过,其诗意求通俗,太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