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十二卷,卷首一卷,卷末二卷。清汪绂撰。绂字灿人,安徽婺源(今江西省婺源县)人,生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卒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精于经学,有《春秋集》、《礼记章句或问》、《乐经律吕通解》
一卷。明张煌言(1620-1644)撰。张煌言字云箸,号苍水,浙江鄞县人(今浙江宁波人)。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进士,清初抗清领袖之一。顺治二年(1645年)张煌言起兵浙江,迎鲁王以海监国于绍兴,
见《幽求子》。
二十四卷,清韩三异修,纽廷彩纂。韩三异,直隶高阳(今河北高阳县)人,拔贡,康熙五十九年(1720)任知县。纽廷彩,满洲镶白旗人,监生,康熙六十年(1721)任知县。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张辅始创
五卷。清张亨釪撰。亨釪字伯眉,江西人。认为坊间韵书苦无善本,于分收重收、一韵数收、数韵一义、数义一韵之字多相轇轕,乃取刘豹君《诗韵含英》及彭文勤公之《诗韵辨同》二书,补其缺漏,订其讹舛,撰《韵学辨中备
三卷。今人汪柏年撰。汪柏年字青在,浙江省桐乡人。是书卷首有无锡钱基博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序,谓“汪生青在从余受《诗》、古文辞,而经学则得法于吴县曹叔彦太史、余杭章太炎先生。《周易》、《尚书》、《
无卷数。清朱宗洛撰。朱宗洛字绍川,无锡(今属江苏)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进士。官任天镇县知县。此编凡例说用的是费直本,但其书每卦画六爻于前,而将初九、九二等字写在爻画之中。右列爻辞,左列小象,而
①四卷。清黄容(生卒年不详)撰,别署圭庵居士,江苏吴江人。该书记明季砥节诸人,表其生平,各为之传,共得五百余人。仿《宋遗民录》例,分已仕未仕两类,末附方外僧人。记载颇简略,前有自序凡例。现有日本东洋文
四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写于贞观九年(635),共二卷。贞观二十二年(648)增修成四卷。世称“云业疏”。该疏主要内容是:以四门释玄义,即教兴本意
一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广宏明集》辞条。《删定四分僧戒本》作于贞观二十一年(647),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四分律》六十卷。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参互三本,校正通会而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