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歌赋>历史百科>四库百科>干禄字书

干禄字书

一卷。唐颜元孙(?-714)撰。元孙字韦修,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市)人。为颜师古四世从孙,颜杲卿父,颜真卿诸父。历官长安尉,太子舍人,滁、沂、濠三州刺史。是书为现存最早一本辨正楷书字体的书,它以颜师古《字样》为蓝本,重加校定增补而成。元孙认为,写字是否规范,对人仕途升沉关系很大,因此把他这本指导写字的书叫做《干禄字书》。其编写体例是,“以四声隶字,又以二百六部排比字之后先。每字分俗、通、正三体,颇为详核。”(《四库提要》)所谓俗体,指与标准隶楷不同有些差误的字,如“衷”作“”、“皃”作“”之类。所谓通体,指沿用已久的隶省、隶变或改易偏旁的字,如“走”作“”、“阪”作“坂”之类。所谓正体,指标准隶楷合乎规范的字,如“派”之与“泒”、“第”之与“第”之类。书中对所列出的字体,都要一一加以说明;遇有形体近似,容易相混的字,如“彤”与“肜”、“宄”与“究”之类,则一并举出加以分辨。其自序说:“自改篆行隶,渐失本真。若总据《说文》,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颜氏固然最为重视正体,但他对俗体也不一概排斥。他认为俗、通、正三体可以用于不同场合:俗体可以用于书写籍帐、文案、券契、药方等;通体可以用于书写表奏、笺启、尺牍、判状等;而著述、文章、对策、碑碣,特别是进士考试,则要用正体书写。颜氏所做的这些整理辨正工作,对后来楷书的规范化起了一定作用。书中对三种字体的辨正,有的也不甚妥当,《四库提要》云:“如‘虫蟲’、‘啚圖’、‘啇商’、‘冻’,截然两字,而以为上俗下正;又如‘兒’,古“貌”字,而云‘貌’正‘皃’通;‘韭’之作‘韮’、‘芻’之作‘’,直是俗字,而以为通用。”元孙侄书法家颜真卿大历九年(774)官湖州时,曾书写之以刻石。开成四年(839)杨汉公于湖州,南宋时宇文时中在成都,都曾重行摹刻于石,这就是所谓湖本与蜀本。以湖本锓之木者,始于南宋宝旸丁巳(1257)衡阳陈兰孙。清马曰潞得此本翻刻之,证以蜀本则率多谬误。周中孚称,诸本之中以嘉庆乙丑(1805)龚氏刊本最善。

猜你喜欢

  • 汝南遗事

    四卷。元王鹗(1190-1273)撰。鹗字伯翼,曹州东明(今属山东)人。金正大进士,累官尚书省左右司郎中。金已降元,官至翰林学士承旨,制诏典章,皆所裁定。是书为蔡州(今河南汝南)被围时所作,故名。所记

  • 尚书补疏

    二卷。清焦循(1763-1820年)撰。焦循字理堂,一字里堂,江苏甘泉(今江苏省扬州市)人,清代哲学家、数学家、戏曲理论家。主要著作有《里堂学算记》、《易章句》、《易通释》、《孟子正义》、《剧说》、《

  • 楚辞补注

    十七卷。宋洪兴祖(1090-1155)撰。洪兴祖,字庆善,丹阳(今江苏丹阳)人。宋徽宗政和中登上舍第。南渡后,历任秘书省正字,太常博士等职。后出知真州、饶州,兴学开荒,有政绩。因触犯秦桧而编管昭州卒。

  • 张忠烈公年谱

    ①一卷。编者不详。谱主张煌言(1620-1664),字玄著,号苍水,浙江鄞县人。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举人。南明弘光元年(1645年)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奉鲁王监国,官至兵部尚书。永历十三年(16

  • 畴人传三编

    七卷。清诸可宝(生卒年不详)撰。可宝字璞斋,一字迟鞠,浙江钱塘人,同治举人,官至昆山知县。该书继阮元《畴人传》、罗士琳《续畴人传》,复辑三编,共得五十三人,附录多人,包括西方、日本学者在内。现有《南菁

  • 回生捷录

    见《如宜方》。

  • 雁门集

    八卷。又名《萨天锡诗集》。元萨都刺(约1300-约1348)撰。萨都刺字天赐,号直斋。回回人。祖、父定居于雁门(今山西代县),为雁门人。累官闽海廉访知事,河北廉访经历。虞集称其诗最长于情,流丽清婉。八

  • 孟子赵注考证

    一卷。清桂文灿(?-1832)撰。文灿字子白,广东南海人。著有《四书集注笺》、《子思子集解》、《弟子职解诂》、《朱子述郑录》、《易大义补》等。自来疏家体例,注中名物、制度、古事、古言,皆当为之博考详证

  • 小尔雅义证

    ①十三卷,附《补遗》一卷。清胡承珙撰。胡氏生平见“尔雅古义”条。是书成于道光七年(1827年)。胡氏自序云:“曩见东原戴氏横施驳难,仅有四科,予既援引古义,一一辨释,因复原本雅故,区分条流;又采辑经疏

  • 兵镜

    十一卷。清邓廷罗撰。邓廷罗字叔奇,号偶樵,江宁(今属江苏)人。生卒年不详。顺治中拔贡生,官至湖广荆南道。此书共分三部分。一为《孙子集注》一卷。次为《兵镜或问》上下二卷。三为《兵镜备考》八卷。《孙子集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