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汪宪撰。汪宪字千波,钱塘(浙江余抗)人。乾隆十年(1745)进士。官任刑部陕西司员外郎。此书大旨认为,学易是希望减少过失,而想减少过失,唯在知悔,悔存而凶吝渐消,可以日趋于吉。所以用“存悔”二
十二卷。明卓尔康(1570-1644)撰。尔康字去病,仁和(今浙江余杭县)人。万历四十年(1612)举人,官至工部屯田司郎中,谪常州府检校,终于两淮盐运通判。该书内容,大体上是附会河图、洛书,推衍奇偶
三卷。清任在陛原修,李柱明纂,项景倩续修,朱克阅再续修。乾隆三十七年(1772)嵩县举人朱克阅任平谷知县,四十二年(1777),设局修志,以雍正六年(1728)任在陛旧志、项景倩续修为底本,继而续之,
二卷。清周济(1781-1839)撰。周济字保绪,又字介存,号未斋,晚号止庵。江苏荆溪人。济九岁能属文。稍长,深沉有远志,与同郡李兆洛、张琦以经世学相切磋,好读史,尤喜观古将帅兵略,兼习骑射击刺,艺绝
一卷。清瞿鸿(1850-1919)撰。瞿鸿字子玖,晚号止庵。湖南善化人。同治十年(1871)进士。官至军机大臣。此编乃瞿鸿机卒后其子宣颖搜求遗稿编集付印。编中考证文三篇、序跋二十篇、寿序七篇、碑志十一
一卷。清丁大任撰。此书记清顺治十年(1653)随袁巡抚赴湖南事,所叙皆风景细琐之语,颇不足存。但其记当时景物,也颇有致故姑存其目。
十二卷。明陈士芳撰。士芳字清佩,海宁(今浙江海宁)人。该书据董仲舒“《春秋》无通辞,随变而移”之语,故名。名曰《四传》,其实以胡安国《春秋传》为主,《左传》、《公羊传》、《穀梁传》,则取与胡安国所注相
一卷。敦煌写本残卷。魏王弼撰。王弼《周易》注共七卷,前目已著录。此写本藏于法国巴黎国会图书馆,编号为2619号。内容自兑之彖辞“刚中而柔外”止于中孚之象辞“君子以议狱缓死”。据考证,此本为唐贞观之后所
见《亢仓子》。
见《关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