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渠遗书
十二卷。明魏校(1483-1543)撰。魏校本姓李,字子才,号庄渠,江苏昆山人。弘治年间进士及第,授为南京刑部主事,历迁郎中,不为太监刘瑾所屈,召为兵部郎,移疾归。嘉靖元年(1522)复起,官至太常寺卿。著有《周礼沿革传》(已著录)、《春秋经世》、《庄渠遗书》等。魏校见闻较为广博,学问也很醇厚,故本集文律谨严,不失雅正。考据也颇有根柢,无忝于儒者之言。其《御札问经义》诸条,颇为精确,但亦有不当之处。如《郊祀论》一篇,称“见于经者,独有南郊无北郊,而以社当地祇之祭。”因不知大司乐方立、圜立之相对,故所引周礼为证,极为牵强。该集有《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