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史略
六卷。撰者不详。一名《东国史略》。明朝鲜人所记载其国治乱兴废之事。始于檀君,终于高丽恭让王王瑶。记载在新罗朴氏以前的史事比较简略,而自高丽王建以后则都编年纪载,事迹颇为详备。其中也附有史臣论断及历年图等书。今观其序事,详略虽然不是很合乎体要,但在搜罗遗闻方面,颇为详尽。书末有万历庚戌(1610)赵琦美跋,称借录于冯仲缨家。大概是当时倭寇陷朝鲜时、出师东援时所得之本。现有《四库全书》本、《国立北平图书馆善本丛书》第一辑本。
六卷。撰者不详。一名《东国史略》。明朝鲜人所记载其国治乱兴废之事。始于檀君,终于高丽恭让王王瑶。记载在新罗朴氏以前的史事比较简略,而自高丽王建以后则都编年纪载,事迹颇为详备。其中也附有史臣论断及历年图等书。今观其序事,详略虽然不是很合乎体要,但在搜罗遗闻方面,颇为详尽。书末有万历庚戌(1610)赵琦美跋,称借录于冯仲缨家。大概是当时倭寇陷朝鲜时、出师东援时所得之本。现有《四库全书》本、《国立北平图书馆善本丛书》第一辑本。
一卷。清吴翊寅撰。此书依据洪亮吉《传经表》体例,将历代易家分为杨何、施仇、孟喜、梁丘贺、京房、费直等几派,并根据史传及其它文籍,于每一派下列其流传途径、传者姓名,并注明出处。并附以自己的案语,使其所列
一卷。清余宏淦撰。余宏淦为江苏昆山人,诸生。此书稽考古义,颇有所获,偶尔还考订江声、孙星衍、王鸣盛、段玉裁、王引之、朱彬、冯登府等人的一些错误。比如“敬授人时”的“人”字,余宏淦认为不一定是卫包所改;
一卷。清金鹗撰。金鹗所撰之《求古录礼说》十五卷刊行后,会稽赵伪叔至台州得到另一部分此书遗卷,潘祖荫替他刊行,即《求古录礼说补遗》。其内容分七部分:第一:郊乘大路解。第二:祊释辨。第三:八音次序说。第四
四卷,清袁景晖修。袁景晖,字龙溪,河南光山人,举人,官建始知县。县志明以前无可考。康熙初知县吴李芳创修县志,粗备修举。二十四年(1685)知县武令模续修,草创成篇,采择不精不详。四十三年(1707)知
一卷。清卢文弨撰。卢文弨在其自注中说,他所校之《尚书注疏》是根据宋本《正义》为主。但宋刻本《尚书注疏》很多,不知卢氏用的是哪一种本子。书内文字是者,则大书。凡毛本伪字,以及稍有不同的,都注在其下备考。
一卷。清陈泰(生卒年不详)撰。陈泰,字红泉,浙江海宁人,陈凤炜之姊,钟玉崖之妻。清代诗人。工诗词。此书有嘉庆二十三年(1818)析筠堂刊本。
一卷。清梁同书撰。梁同书(1723-1815)字元颖,号山舟,晚年又号新吾长翁。浙江钱塘(今浙江余杭县)人。乾隆十七年(1752年)进士,累官至翰林院侍讲学士。善书法,能诗。所著多散佚,唯《直语补证》
三十三卷,首一卷,外编二卷,辨误一卷,清孙诒让撰。孙诒让(1848-1908),字仲容,号籀,浙江瑞安人,著名学者、目录学家。同治六年(1867)中乡试,晚年主讲温州师范学校,任浙江教育学会会长。该书
二卷。附《杂记》三篇。清牟庭(1759-1832)撰。牟庭,初名庭相,字陌人,号默人。栖霞(今山东栖霞)人。乾隆六十年(1795)贡生,任观城县训导。以子房任会稽知县,赐封文林郎。著有《雪泥屋文集》、
又名《如山于公年谱》,二卷。清宋荦(1634-1713)、李树德撰。宋荦字牧仲,号漫堂,河南商丘人,官至江苏巡抚、吏部尚书,著有《绵津山人集》、《两陂类稿》等。树德事迹不详,二人俱谱主门人。谱主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