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卷。清李德溥修,方骏谟纂。李德溥,字伯泉,号湘浦,河南监漳人。咸丰八年(1858)举人,同治四年进士,九年知宿迁县事,十一年复任。著有《蛾木斋诗文集》、《宦海一勺》等。方骏谟,字元徵,一字耐余,清
八卷。明方献夫(?-1544)撰。方献夫,字叔贤,南海(今属广东)人,生年不详。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历吏部员外郎,累迁吏部尚书。著有《西樵遗稿》、《周易传义约说》。方献夫早年曾读书于西樵山,故
二十四卷。《续》十卷。清袁枚(1716-1797)撰。袁枚字子才,号简斋,别号随园老人。钱塘(今浙江杭州)人。诗论家。乾隆年间进士,历知溧水、江浦、沐阳、江宁等县,后辞官定居江宁(今江苏南京),于南京
三十二卷。明末清初顾炎武(详见《左传杜解补正》)撰。是书乃顾氏毕生精力所萃。他在《自序》中说:“自少读书,有所得,辄记之,其有不合,时复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则遂削之。积三十年,乃成一编。”从体例上
四卷。明杨爵(1493-1549)。爵字伯修,富平(今属陕西)人,官至山东道监察御史。以上疏极论符瑞下诏狱,七年始得释。其事迹见《明史》本传。《周易辩录》一书前有自序,题“嘉靖二十四(1545年)乙巳
十卷。清盛熙祚修,章国禄纂。盛熙祚,浙江嘉兴人,贡生,荐举试用,雍正八年(1730)知县。章国禄,江西瑞昌人,进士,雍正九年(1731)知县。旧志修于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县令周应鳌,康熙间二度相
二十卷一百回。明熊大木(详见《大宋中兴通俗演义》)编撰。长篇历史演义小说。该书南北宋分叙,各十卷五十回,亦有刊本不分回。《南宋志传》所写并非南宋之事,而是叙述五代时后唐年间石敬瑭出身至宋开国、破金陵灭
二卷。元无名氏撰。《永乐大典》载有此书,称王与撰。王与生平不详,不知为何许人。作者在《无冤录》中自称曾任过盐官。书中所载多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文,又多引《平冤录》、《洗冤录》中的文字。上卷
一卷。《湘雨斋词草》一卷。清管贻菲(生卒年不详)撰。管贻菲字芝生、号树荃、阳湖(今江苏武进)人。举人,官至知县。任遂平知县时,管贻菲摧抑豪蠢,体恤良善,百姓视之为慈父,于教育尤为留心。遂平县有书院久废
十二卷。明顾成宪(生卒年不详)撰。顾成宪字初章,松江(今属上海)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十二卷,或杂举古事而缀以论断,或自立议论而证以古事。其内容无大新意,但也没有什么疵谬。卷首有万历二年(1574)陈